消防員救災安全不能只靠裝備---普渼登提出挽救火災重大傷害【5大解決方案】

本月5/26晚間新竹晴空匯傳出火警,火勢很快控制,但非常遺憾又令人心痛的結果是這次火警又造成2名消防員殉職。新竹地檢署昨日表示,初判死因是吸入濃煙導致一氧化碳中毒,造成窒息呼吸性休克死亡,由於死因明確不解剖。


跟據多方了解、分析約有四大主因可能導致此次火災:

 

其一,D棟大樓B1處為大樓電力來源-----放置電纜線的線槽這是本案第一起火點。

其二,大樓内所有管線,都以"管道間"的形式集中收納於沒有正確以”防火填塞”工法施作的管道間,不幸成為了傳遞死亡濃煙的快速捷徑。因此,滾燙且極有可能內含毒氣的濃煙,以每秒3-5公尺的速度在大樓四處擴散。

其三,在以上兩點皆已發生的情況下,大樓在火災發生中意外停電,導致排煙系統無法正常運作。塑膠纜線燃燒後產生的毒氣,大量蓄積在管道間內,並在防火填塞不完整的區域迅速四處擴散,錯過了最佳運作時機的抽風機也隨即燒毀,使遇到濃煙的人很難有逃生的機會。

其四,大樓中的逃生梯間可能有防火門處於非緊閉狀態,是濃煙擴散的有利破口,很大程度的加重火災引起的悲劇。

 

 

新竹市1棟住宅大樓26日深夜發生火警,造成消防員李詠真、周立鑫殉職,他們的面罩被焦油覆蓋,有現場消防員研判,2人因視線和呼吸受影響才會命喪火場。(新竹市消防局提供)中央社記者魯鋼駿傳真 113年5月27日

 

爲何又是消防員在火場内殉職?!


消防專家指出:“消防員救災安全不能只靠裝備!裝備只佔20%因素,“先天”環境問題佔80%“

建築防火區劃與結構防火,是消防員在火場保護生命的最後一道防線。所以,在建築中,又尤其本案的超高層建築以及特登工廠建築中,建築防火區劃與結構防火是建築安全的重要的組成關鍵!

除了本案2024年5月26日 新竹晴空匯社區大樓火災,造成2名消防員的殉職非常令人痛心以外,近年還有多起火災造成死亡的案件,早應該足夠引起政府的重視:

2023年12月28日 新竹移工宿舍火災,造成1名消防員殉職。

2023年9月22日 明揚國際屏東廠火災,造成4名消防員殉職,6名員工死亡。

2021年6月30日 彰化市喬友大樓防疫旅館火災,造成1名消防員殉職。

2019年10月3日 臺中免洗餐具物流中心火災,造成2名消防員殉職。

2018年4月28日 敬鵬工業平鎮廠火災,造成6名消防員殉職,2名員工死亡。

2017年10月28日 昇陽光電工廠火火災,造成1名消防員殉職。

2015年1月20日 桃園市新屋保齡球館火災,造成6名消防員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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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發生的案件總讓社會觸目驚心,消防員的殉職都讓大家沉痛不已,但唯有全部的國民以及政府相關部門正視我們的不足,並且積極改善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讓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

 

 

 

 

針對過去建築中嚴重火災導致死傷原因,普渼登特別提出解決方案:

 

【強化「安全梯疏散安全及救災安全」5大解決方案】

1. 超高層建築物相鄰梯廳或安全梯之管道間,管道間內電線/電纜應採用低煙無毒電纜。

2. 管道間內電線/電纜未採用低煙無毒等級時,應設置無性氣體偵測器並連動梯間排煙設備。

3. 相鄰梯廳或安全梯之管道間,建築開孔/縫隙、維修門、箱體、防火填塞應具防火時效、遮煙性。

4. 火災時,安全梯防火門未正常關閉時,防災監控系統應發出警報聲響。

5. 超高層建築物,應推廣NFPA 92 基於壓力差的「煙霧控制暨管理系統」。

 

 

 

總結:


已知因火災發生時會同時產生熱能與濃煙,據統計在火災中失去寶貴生命的民眾和消防員通常死於濃煙之中,濃煙會以每秒3-5公尺的速度迅速擴散,實則是最可怕的隱形殺手。

所有的合法建築中都會依據法規,確實做到防火區域的規劃,例:重要逃生動線、容易起火的機房、高層建築中含瓦斯流通之廚房,皆必須以較高的規範去檢視大樓的房與房之間的貫穿孔,是否有以合乎法規的方式施作防火填塞。

"防火填塞"為建築物是否能夠合法使用的最低安全標準,它是否被依有效規範施作,決定了遇到火災時人們的逃難時間,多1分鐘不讓火勢蔓延,多爭取10分鐘不讓濃煙瀰漫,是否可以挽救更多生命呢?然而能夠決定生死的它,卻身在難以檢測、難以察覺的角落之中。

居民除了要更了解逃生通道、逃生方式,以及大樓安全梯防火門在日常生活中隨時緊閉的重要性,我們也應該在入住前先了解自己所居住的大樓是否確實的以正確的工法施做了"防火填塞"以及"排煙設備"。


當每個人都重視自己的居住安全時,整個社會、國家、政府才會更重視每個人的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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